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决策部署,稳妥有序推进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夯实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微观基础,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制定本操作指引。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首发上市(IPO)、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非公有资本、集体资本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工作参考本操作指引。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诉侵权产品的制造地、销售行为实施地以及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等。
商业实践中,基于隐私、成本、关联交易等各种因素的考虑,股权代持行为较为常见,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逐渐高发。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丁广宇法官梳理了司法实践中所反映出的部分问题以及相关观点,并作了深入思考。现将其文章转发,供读者参考。
为保护债券市场投资人的合法权利,强化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约束,依法提高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成本,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最高人民法院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同意,研究制定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于今日正式发布。
20200706黄薇:民法典的主要制度与创新 20200706杨明仑:婚姻家庭编的主要制度与创新20200707杜涛:物权编、继承编的主要制度与创新 20200707石宏:合同编、人格权编、侵权责任编的主要制度与创新